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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2018-09-19 00:00     来源:钦州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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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中国政府赋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用地保障:

统筹保障园区项目用地需求。入园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治区统筹安排解决。

地价优惠:

按项目投入产出强度、纳税强度及产业带动作用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

税收优惠:

201311日至20201231日,园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税率以及减半征收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201311日至20201231日,园区内高新技术、轻工食品等工业企业,以及物流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业、旅游业、文化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服务企业,免征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

对园区内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员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11比例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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