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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解决广西自贸区蓝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乙醇汽油和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问题,4月14日,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钦州市工作队队长、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刘胜友率队到自治区发改委对接协调,并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煤炭油气处处长钟世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蓝星公司乙醇汽油项目可行性、审批流程等具体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驻钦州市工作队副队长杨俊、钦州市发改委、工信局以及驻钦州市工作队综合协调组、服务督导组、项目推进组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蓝星公司母公司广西京盛石油化工集团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黄斌和办公室主任迟红亮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概况、产品销售计划,就当前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诉求。蓝星公司计划利用北部湾区域汽油生产企业和燃料乙醇生产企业的有利条件,在现有场地和油罐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投资1.3亿元人民币增加设备设施,拟生产和销售乙醇汽油和乙醇汽油调各组分油。预计年产乙醇汽油约3万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约30万吨。钦州市工信局副局长梁家锋、钦州市发改委能资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谭伟东就项目可行性和投资产出效益等情况进行了汇报。钟世专结合之前调研情况对项目规划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政策解读和指导,并对后续审批流程提出了建议。
刘胜友对自治区发改委一直以来给予企业的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表示感谢。刘胜友建议自治区发改委学习借鉴区外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继续加强指导支持,在服务扶持中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做强做大,共同为地方经济稳增长作出贡献。刘胜友表示,驻市工作队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跟踪指导企业做好后续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项目申报。

图为蓝星公司乙醇汽油项目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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