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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概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政府部门拖欠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提案》,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作为提案的承办单位,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沟通对接,积极研究和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并开展了系列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全面核查登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对照口径,组织全市政府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融资平台核查登记其拖欠企业的工程款、货款、服务款,于2025年2月28日最终完成核查登记工作,全市700多个单位主体对照口径完成核查登记,做到底数明确。
二、加快加力清偿拖欠企业账款
明确清偿时限,加快加力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今年7月以来通过统筹自有财力、申请贷款周转金和使用专项债资金等方式清偿登记账款,并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清偿工作,惠及1479个企业主体,其中钦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获拨付2笔资金33.87万元。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深入宣传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严格落实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的期限。督促机关、事业单位主动公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等。同时,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作为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督导。为巩固清欠成果,持续在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布清欠举报热线(0777—3688602),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司法保障
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建立“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追索绿色通道”,对涉政府部门的账款纠纷,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同时,由市财政局牵头,定期开展涉企款项支付专项检查,对拖欠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后续,我局将会同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密切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动态掌握账款底数和清偿进度。同时,严格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预算源头管控,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等行为,切实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感谢您对企业权益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支持和指导!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陈瑞琴
联系电话:0777—368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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