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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千年古陶城政策优惠力度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沟通对接,积极研究和采纳意见建议,并开展了系列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租金优惠以及人才引进优惠方面的建议
目前,我局已协同钦州市开投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完成《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国有平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拟订工作,新办法聚焦降低入驻企业成本、激发园区活力以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制定了多维度租金优惠政策:
人才专属免租激励:对国家级、自治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非遗传承人,分别给予3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交一用三”(缴纳一年租金可使用三年)优惠,优惠期限覆盖租赁前三年;对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根据租赁面积提供2-6个月装修免租期(500平方米以下2个月,6000平方米以上最高6个月),助力企业降低初期装修投入成本。
经营达标减免政策:入驻企业若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次年租金按标准减免2元/(㎡・月);两年内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次年减免1元/(㎡・月);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文化类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月租金减免1元/㎡;同时,根据企业年度税收贡献(50万元-500万元分档),给予0.5-2.5元/(㎡・月)的租金减免,且上述多项减免可叠加享受(叠加后租金最低不低于1元/(㎡・月))。
清晰租金定价体系:明确标准厂房、院落式厂房、商业街等不同业态租金基准(如标准厂房整栋租赁5元/(㎡・月)、商业街整栋租赁8元/(㎡・月)),租金从第四年起才按上一年标准递增5%,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成本预期。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钦州市开投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加快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尽快推动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同时,指导园区运营方做好政策解读与落地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享受租金优惠,进一步提升园区招商吸引力。
二、关于税收优惠方面的建议
我局联合市税务局梳理坭兴陶产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通过线上(电子税务局、行业协会群)+线下(园区专场辅导、办税大厅指引)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确保企业知晓并便捷享受优惠。目前,税收优惠已实现“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办理模式,企业无需事先审批,通过电子税务局即可自主完成优惠申报,大幅缩短办理时间。
下一步协同市税务局将持续跟踪国家层面涉文化、涉产业税收政策动态,第一时间推动新政策在千年古陶城落地。
三、关于金融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是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协同市财政局印发《钦州市坭兴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财政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2024年已落实专项资金100万元,重点用于园区企业技术创新、品牌推广、人才培训等;同时,2024年统筹多渠道资金1903.93万元,用于千年古陶城博物馆、院落式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硬件环境,间接降低企业运营配套成本。二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2025年2月25日,我局联合市坭兴陶行业协会、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分行、广西桂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举办“劳模工匠助企行 金融赋能振坭兴”政银企座谈会,发布《钦州坭兴陶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方案》,为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与融资担保支持。三是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目前,《2025年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已覆盖千年古陶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程序申请贷款贴息,进一步降低融资利率。
四、关于宣传推广支持方面的建议
2024年,我局协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148.1万元资金,支持开展“龙腾滨海运河城・传承与发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其中重点围绕千年古陶城举办坭兴陶技艺展示、产品展销、文化论坛等活动,吸引游客超5万人次,有效提升园区知名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纳宝贵意见建议,将加大千年古陶城政策优惠力度融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坭兴陶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持续优化租金、税收、金融、人才等多维度支持政策,推动园区完善基础设施、丰富业态布局,助力千年古陶城成为坭兴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为全市实现百亿元坭兴陶产业目标提供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钦州坭兴陶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祯晖,0777-321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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