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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11)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21 14:51

一、整改问题

浦北县泉水镇工业园配套建设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式投运,园区污水与镇区生活污水混管进入泉水镇污水处理厂,水量明显超出其设计处理能力,每天约有500-1000吨未经处理的污水在污水处理厂门口溢流至南流江,溢流污水总氮、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0.84倍、3.04倍、1.36倍。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深入泉水工业园区开展工作指导、督促;积极争取了1.5亿元产业园区专项债券资金,专项支持泉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动泉水镇生活和工业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新建污水管网13798米,投资总额合计905万元。其中,泉水镇级污水扩建项目(一期)管网长度830米;江口大桥至海豚木业管网长度2893米;鑫鑫木业至通利木业管网长度3085米;演讲路主管管网长度1384米;东强木业至百盛木业管网长度3125米;海产品加工厂至沿江路管网长度2481米。

(三)推动提升泵站建成运行。泉水工业园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2024年12月1日竣工,并于12月10日通过验收(含污水井、土方石、管网、自控设备、电气设备等部分),目前泉水工业园区北向部分企业的污水经污水提升泵站统一收集后泵送至泉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推动泉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运行。该污水处理厂位于浦北县泉水镇江口皇后大桥北侧,总投资2027.03万元,建设规模为近期1500m³/d ,建设有综合设备用房、检测间、污泥脱水及设备间、进出水在线间、水解酸化池、MBBR池、格栅沉砂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气浮池、计量槽、污泥池、除臭装置各一座。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及沉沙池+水解酸化池+DMBR工艺+二沉池+絮凝沉淀+气浮+紫外线消毒及出水计量”。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池+一体化板框压滤机”。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以及A标。该污水处理厂已于2023年12月14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机械设备及安装等工程),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环保验收。目前泉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并网运行,日处理量900余吨,基本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污水外溢南流江。

三、验收情况

在浦北县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县级验收的基础上,我局于2025年1月20日联合市委生态环保督察办、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实地核实、市级验收,验收情况表明已按《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3〕111号)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7—3688610。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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