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钦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84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本次申报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的企业应为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五)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 pdf上传),提交后即完成申请。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复核企业(附件5)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 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后可在此查看复核记录(详细操作见附件6)。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形成推荐企业清单,同时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条件标准第四项)向同级税务、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应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各县(区)提醒企业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审计报告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请各县(区)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2份)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 1)于 2024年11月28日前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电子版发发中小企业发展科邮箱。
(四)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 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贡献。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锋、黄晓
联系方式:3688611
电子邮箱:qzzxqy@163.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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