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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8-12 15:00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协助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对各县区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在职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60万元,同比增加7.39万元,增长7.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2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1.02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减少外出公务。

(二)支出总计92.60元,同比增加7.39万元,增长7.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和在职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9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同比减少0.59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类)4.18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平台项目资金及节能监察中心日常开支。同比减少62.77万元,下降1501%,主要原因是项目开支减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68.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增长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7.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7万元,增长40.96%,主要原因是基数微调整和在职人员增加。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60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7.3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7万元,项目支出2.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事业单位医疗2.72万元,为局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0.2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4.能源节约利用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5.事业运行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监察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6.事业运行支出68.5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平台项目资金及节能监察中心日常开支。

7.住房公积金7.25万元,主要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0万元,支出决算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和2020年度同比持平。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度年支出0万元。2022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化机关运行模式,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持平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化机关运行模式,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来钦州人员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