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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文旅发〔2024〕10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广西三月三”期间“引客入桂”补助工作,特制定《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 助办法》
2.《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删减发布;联系人:郭雅洁,联系电话:0771-5530513)
附件1
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
为进一步拓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促进我区文旅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和扩大,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时间范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申报补助的旅游团队须在上述期间开始及完成旅游团队所有行程安排。
二、补助对象
在广西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且2024年1—4月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并如实填报申报团队的行程安排、旅游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补助类别和标准
(一)入桂包机(航班)团队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包机(航班)团队给予补助。
1.申报条件:旅行社一次性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乘包机,或组织20人(含)以上游客乘坐同一航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来桂旅游,在广西境内机场进港,游客在广西游览2个(含)以上A级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且在广西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每晚住宿标准不少于200元/间。
2.补助标准:100人(含)以上包机团每团次给予2万元补助;100人(含)以上航班团每团次给予1.5万元补助;80-99人的境外、国内航班团每团次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补助;60—79人的境外、国内航班团每团次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补助;40人—59人的境外、国内航班团每团次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补助,20人-39人的境外、国内航班团每团次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助。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整个团队游客在广西每增加1晚住宿且增加游览1个(含)A级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则每团次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额外补助1000元,累计补助上限为1万元。
(二)入桂专列(列车)团队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旅游专列及列车团队给予补助。
1.申报条件:旅行社一次性组织500人(含)以上游客乘专列,或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乘坐列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来桂旅游,列车在广西区内入站,游客在广西游览2个(含)以上A级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且在广西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每晚住宿标准不少于160元/间。
2.标准补助:500人(含)以上专列每趟次给予8万元补助;500人(含)以上列车团队每趟次给予7万元补助;400人-499人列车团队每趟次给予5万补助,300人—399人列车团队每趟次给予3万元补助,200人—299人列车团队每趟次给予2万元补助,100人—199人列车团队每趟次给予1万元补助。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整个团队游客在广西每增加1晚住宿且增加游览1个(含)A级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则每团次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额外补助2000元,累计补助上限为2万元。
(三)自驾团队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自驾游给予补助。旅行社一次性组织5辆车(含)20人(含)以上自驾团队,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入桂自驾旅游,在广西游览2个(含)以上A级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所有人员在广西的时间行程完全一致,住宿在同一市县),车队在广西区内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每晚住宿标准不少于200元/间的,给予旅行社每台车300元的补助。
符合上述要求的整个团队游客在广西每增加1晚住宿且增加游览1个(含)A级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则每团次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额外补助1000元,累计补助上限为1万元。
四、补助程序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旅行社开展补助申报,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补助资金总额固定,符合条件的团队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纳入补助范围。
五、本办法的实施参见《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广西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附件2
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对“广西三月三”期间旅行社企业“引客入桂”支持力度,根据《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现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助申报要求
(一)补助实行申报制,凡申报补助的旅行社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或不符合申报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申报补助的团队信息必须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旅游监管平台),未录入旅游监管平台系统,或相关申报材料与录入旅游监管平台数据、信息不符的,均作无效申报处理,不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主体为广西区内合法注册,具体承担在广西地接任务的旅行社。旅游团有两家以上地接社承接的,经自行协商由其中一家地接社作为代表申报。
二、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补助程序:①旅行社申报——②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④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出具意见——⑤厅党组会(厅务会)审议——⑥公示——⑦拨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补助的申报组织和初核工作。各市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申报单位须按各市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初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逾期不予受理。
2.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4年5月至6月期间开展审核工作,收到各市初审材料并确认资料齐全后向申报旅游企业出具资料受理确认单;资料不全的一次性通知申报企业补全,并在收齐材料后向申报旅游企业出具资料受理确认单,资料未能在指定时间前按要求补全的,视为放弃申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纳入补助范围,具体以第三方审计出具资料受理确认单的合格材料寄达时间为准。
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
三、补助申报材料
申请补助的旅行社须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入桂包机(航班)和入桂专列(列车)团队补助:
1.《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审批表》(附件1)、《包机(航班)、专列(列车)团队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须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2.组团社与地接社的合作协议、团队确认书(须附组团社盖章游客名单)。
3.申请入桂包机(航班)补助,须提供游客乘坐同一航班机票等相关证明,其中申请包机补助的,还须提供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包机协议;申请入桂专列(列车)补助,须提供车票(原件或复印件)或铁路部门售票相关证明(包含乘车人员信息清单),其中申请专列团队补助的,还须提供铁路局调令或代用票。
4.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旅行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5.住宿人员名单(须酒店盖章)及住宿发票(须备注团期及人数)。
6.游览区内2个(含)以上A级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景区门票或景区开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自驾车团队补助:
1.《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审批表》(附件1)、《自驾车团队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应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2.(1)外地组团的自驾团:需提供与广西区内地接社的相关合同或协议,该团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境和离开广西区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相关过路票据,车队所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落地自驾团:须提供同一班次航班或列车入桂的交通票据凭证,并出具在广西区内的租车证明(包括租车协议、支付凭证、租车发票等相关资料,租车协议应一团一签,注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或驾照号、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
3.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游客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4.住宿人员名单(须酒店盖章)、住宿发票(须备注团期及人数)或住宿付款凭证。
5.游览2个(含)以上A级首道门票收费旅游景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景区门票或景区开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四、监督管理
(一)申报审批流程应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票据核查。
(二)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照补助条件和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当要求其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初审不予通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严格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接受纪检和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凡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凭证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补助资格,已发放的补助予以追回,向社会通报批评。如涉及恶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查实,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补助的旅行社在活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2.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者因虚假宣传、零负团费、低价游等问题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投诉举报或网络媒体曝光查证属实的。
3.因自身原因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相关事项资金申报弄虚作假或者多头、多项申报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
附件:
2-1.2024年“广西三月三”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审批表
2-2.包机(航班)、专列(列车)团队申报表
2-3.自驾车团队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