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0日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钦双随机办〔2022〕1号)精神,推进随机抽查机制有效实行,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清单”
1.建立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将人员名单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2.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年度抽查内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名录库名单由局业务科室提供,综合法规科汇总。
3.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行为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及办法的规定进行,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年度计划
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的部署,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抽查类型、比例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范围、时间安排等事项。
(三)抽查程序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并全流程运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1.业务科室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订抽查任务。任务内容包括抽查比例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事项;
2.根据工作实际和系统随机确定待抽查的企业及执法人员名单;
3.组织实施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
4.执法人员在实施实地核查时应当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5.根据抽检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入到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审核人员及时对结果进行审核,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6.资料保存。抽查工作结束时,审核人员要将抽查记录表、案件移送函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有规定的,须遵从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保存期限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抽查结果运用
随机抽查结束后需完成以下工作:
1.检查发现有企业违法违规的,应及时移交属地工信部门查处;
2.检查发现有企业违法违规的,不属于工信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到相关部门查处。
四、监督考核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单位落实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抽查人员违反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同时成立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从各科室中抽调下设办公室负责随机抽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法规科),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严格抽查纪律。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测时,不得收取检测费和其他费用,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