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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钦州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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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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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8 16:43
各县(区)职改办、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钦州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评审条件中与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为准。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规定,工程系列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应不低于人社部发〔2019〕16号最低学历条件要求,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2)工程师评审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中第(三)点,不对是否取得下一级职称作要求,均可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直接申报工程师(无需提供《无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钦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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