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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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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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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3 18:04
市委、市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宣传、学习、贯彻《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工作高度重视,主持全面工作的领导在党组会上领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对《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各科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组织学习,引导科室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局官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工业战线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干部职工测试合格率100%;组织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在编在职人员进行公务员网络培训考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等,全体人员学时达标。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1.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突出立法引领产业发展。结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方面承担的职责,注重在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坭兴陶等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法治建设。牵头起草《钦州市坭兴陶土资源保护条例》《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及管理办法》,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定了146位第一届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二是获得电力优化营商环境。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对城市区域、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区用电容量为160kVA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提供“三零服务”,免费装表到户。供电企业远程服务渠道已经植入“爱广西”公众APP,可通过爱广西、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等平台办理用电业务,实现报装业务申请、业务进度查询、故障报修、缴纳电费等业务在线办理。
三是服务重大项目。采取特别措施保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稳产达产。首先,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特派员制度,持续关注企业和项目建设,帮助解决困难。其次,实施领导挂点联系全市50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制度,帮助企业恢复正常运营。再有,建立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项目定期会商机制,协调解决融资、建设难题。
2.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带来的法律风险。一是依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我市非国有“僵尸企业”—灵山县诚丰矿业有限公司复产出清后稳产达产工作,做好企业复产后用工、资金、原料供应等保障,稳定出清成果。定期开展非国有“僵尸企业”核查工作。二是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节能2020007)和国家工信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精神,牵头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做好淘汰计划。今年计划淘汰灵山县那隆镇六兴空心砖厂等5家落后产能企业。督促铁合金企业按自治区要求做好技改工作。三是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指导我局监管的改制国企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局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改制及职工家属生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3.将“智慧法律服务”纳入“数字钦州”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基础。统筹5G基站建设规划,2020年累计完成900座5G基站建设,实现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港口、重点旅游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及商用。
(二)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决策的优势。二是制定出台《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制度》《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扩大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性质和议事范围,按规范分别召开。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所有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签报开支。
2.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工信系统市、县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桂工信办人事〔2019〕155号)精神,明确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自治区“八统一”要求,我局梳理编制事项清单,统一了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等,并录入广西一体化平台和在官方门户网站公布。
3.执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将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录入广西一体化平台,并在官方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三)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对搅拌站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在对搅拌站企业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中,依照相关规定,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内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部分企业开展混凝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及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工作中无违规执法现象。在对企业的大气污染扬尘整治工作中,指导企业按要求配置防扬尘设备,装置在线监控设备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使企业既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又能最大限度地杜绝扬尘现象。
2.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从节能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制落实、建立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节能监察。严格监控把关,对产值与能耗增速不相匹配的企业限期整改,责令企业想方设法降低能耗,增加产值,减小产值与能耗增速差距,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全领域节能降耗责任。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督查,做到依法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被检查单位要按期整改。
(四)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围绕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积极加强排查督促。我局作为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积极承担督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清偿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督促还款,截至2020年7月,钦州市提前完成2020年清欠任务,清欠台账中所有欠款全部“清零”。
2.依法依规处理改制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改制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局领导班子强调的基本工作原则。在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在局领导的多方协调下,妥善解决了改制国企的难点问题。一是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为广西北海选厂家属生活区危旧房“棚户区” 改造项目选择了代建单位,彻底改善住户的居住环境。目前,北海选厂和代建单位将按有关房改文件精神要求稳步推进房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三供一业” 的各项工作,对8家市直国有困难企业推行水、电分离及小区物业管理的“三供一业”工作,到目前,8家企业均陆续与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签订了框架协议,此项工作正在抓紧时间落实。三妥善处理广西钦州水泥公司、钦州电厂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当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滞后,运用法律知识规范业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一方面,法律人才缺口较大,行政执法设备欠缺,难以真正做到规范运行、执法。另一方面,依法行政、依法落实政策以及合同的经费不足,导致部分工作难以规范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局“两微一端”辐射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的法律宣传活动,推动教育宣传全覆盖,助力全社会法治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行政法律法规教育。
(二)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工作。积极沟通联系请教法律顾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协调三大运营商加快5G网络和基站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基础。通过远程服务和网络服务模式,获取更多公共法律服务,解决法律资源不足问题。
(三)深入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请求和协调相关部门、县区加强资金投入,督促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法律引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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